您现在的位置: 学淘宝 >> 文章中心 >> 淘宝研究 >> 正文

炒作信用度判断规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


商品发布判断规范:
卖家出售以下类别商品而取得好评时,淘宝将一律认定划分为“变相换好评信用炒作常用语”行为。

出售(含发布信息)信息类商品:比如方法/信息的发布,软件下截、赠品或类似于包裹单的单据,电影或其他的帐号密码的发布,预定的商品先发布(即:发布商品出售信息但非商品的所有权人),电子刊物、会员招募、店铺的vip卡,商品介绍等;
出售(含发布信息)服务类产品:比如优惠券、1元以下网游商品(不包括:Q币/点卷/点卡/装备/PC游戏)免费商品、免费信息和购物体验的文字等等;
商品页面有标注“换好评”之类信用炒作的文字内容。
交易行为判断规范:
对于有以下行为的,淘宝亦认定为“信用炒作”行为。

注册多个会员名:如一个用户注册多个会员名相互进行出价和给予评价,或同一公司的多个职员间的相互评价等;
会员之间协议换好评:如买卖家间没有实际成交但给予评价等;
利用信息工具要求与他人换好评:如利用淘宝旺旺、QQ等聊天工具,或利用站内信件及商品页面的留言等方式要求与他人进行相互出价、给予评价等。
投诉举报判断规范:
如果会员被投诉或者被举报信用炒作,该被投诉或举报会员应提供相应的凭证证实自己的交易是真实有效的,以供淘宝核实;
如果被举报方出具虚假伪造的凭证,一经查实,淘宝有权利查封其店铺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文章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 xuetaoba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学淘宝 版权所有
    服务专线:(86)631-5804555 Email: 5804555@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