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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交易使用支付宝,可利用手机短信规避买卖双方的风险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
同城交易不使用支付宝无法互评,使用了支付宝直接送货或上门取货时,收发货确认又是个难题。 有帖子提及可以让买家签字证明收到,但卖家无法确认买家真实身份。比如甲拍下了一件物品,让其好朋友乙去以甲的名义签收,这样将来有纠纷,笔迹鉴定就对卖家。同样,退货时卖家也有可能这样操作对买家不利。
我的建议是: <1>买家在淘宝拍成功一件货品后,在淘宝网上给卖家留下自己的手机号。 <2>卖家生成一个单号和一个描述与自己手机号一起放在淘宝网上给买家。(比如20060214007 全新Nokia 7260一部) <3>买家支付宝款。 <4>买家上门收货或卖家上门送货,买家确认无误后(表面一致?呵呵),用<1>中的手机号向<2>中的手机号发送短信“20060214007 全新Nokia 7260一部已经收到”以示确认。 <5>两种情况。(一)若买家认可货品,同意支付宝付款给卖家,交易结束。(二)若买家不认可货品,上淘宝申诉,退货给卖家。卖家收到退货后,用<2>中的手机号给<1>中的手机号发送短信“20060214007 全新Nokia 7260一部货已退”。买家获得退款,交易结束。
注:<1>中买家的手机号和<2>中卖家的手机号须留到淘宝网且不能更改,而且可以由淘宝网的管理员看到,以方便仲裁。
这样操作买家不能否认收到货,同样卖家也不能否认收到退货。因为手机短信是证据。
欢迎大家来挑漏洞,进一步完善。
PS:技术上,甲没有乙的SIM卡,甲能不能冒充乙的手机号向丙发短信呢?
最好买卖双方都在淘宝网注册手机号,淘宝网设一个短信平台,买家卖家把收退货确认手机短信发给淘宝网的短信平台,然后淘宝网的短信平台再发回应信息给买卖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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